360_70px;

1920_200px;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民用航空器的三大通行证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8-7-25 阅读:

生产许可证是中国民航局经过审查申请人的质量控制资料、组织机构和生产设施后,认为申请人已经建立并能够保持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控制系统,且其生产的每一架民用航空产品均符合相应型号合格证或型号设计批准书、补充型号合格证或改装设计批准书的设计要求后,所颁发的生产体系认证证书。这张通行证的作用在于要求有一个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得飞机的生产制造能够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资料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安全可用的飞机。

相比于飞机型号合格认证,生产许可认证更能体现一家航空制造企业的生产组织及控制、质量管理及综合管理水平,从原材料控制、供应商管理,到生产环节的划分及控制、生产质量管控,再到飞机出厂测试、售后维修维护等等,每个细节都必须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各个生产环节,确保小到零件、大到整机都可追溯、安全受控。

生产许可证取证目的是在局方的生产监管下,按照经局方批准的型号设计进行重复、高质量、稳定可靠的生产。这是项目从研制成功到批量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商业成功的必经之路。下列是20年来我国民航为部分航空器颁发生产许可证书的情况。

1995年6月22日,中国民航局在北京向南昌飞机制造公司颁发了农5A生产许可证书。至此,农5A可进行批量生产,并取得了进入市场的通行证。

2002年12月23日,由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设计,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制造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直11型直升机,获得了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民用生产许可证。

2004年7月19日,由中国特种飞行器研究所自行设计生产的A2C我国第一代超轻型水上飞机获得中国民航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至此,该机成为国内惟一取得型号设计批准书和生产许可证的超轻型水上飞机。

2007年9月13日,国家民航总局向石家庄飞机工业有限公司正式颁发了小鹰500型飞机生产许可证。这标志着石飞公司的生产设施、质量控制系统和程序已符合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已经进入了持续、稳定、批量生产小鹰500型飞机的阶段。

2010年3月1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为德国飞行设计公司(FlightDesignGmbH)CTLS轻型运动飞机颁发了生产许可证。此次颁证具有特殊意义,这是民航局首次为国外航空制造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

2010年12月8日,中国民航局适航审定司向中航工业西飞公司签发了新舟600飞机生产许可证,这标志着我国自行研制的新型涡桨支线客机新舟600飞机正式进入了批产交付阶段。

1234

上篇:

下篇:

60_60px;
60_60px;
100_100px;

Copyright © 2017-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张掖丹霞通用机场有限公司 甘公网安备 62072302000164号 甘公网安备 62072302000164号
陇ICP备17003238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