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盘点 | 截至2017年6月20日 中国目前有74个已取证通用机场(附详细名单)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7-7-6 阅读:
2017年4月14日,民航局发布《通用机场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通用机场实施分类分级管理。
《办法》按照通用机场是否对公众开放分为A、B两类。A类为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允许公众进入以获取飞行服务或自行开展飞行活动;B类则为不对公众开放的通用机场。
另外,基于其对公众利益的影响程度,《办法》又将A类通用机场分为三级。其中,含有使用乘客座位数在10座以上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为A1级通用机场,使用座位数在5~9座之间的航空器开展商业载客飞行活动的为A2级通用机场,其余均为A3级通用机场。
《办法》仍要求通用机场应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开放使用,但对于申请材料受理、审查、决定、颁证的周期和流程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通航资源网统计,截至2017年6月20日,中国目前已取证的通用机场达74个。其中,东北地区7个、华北地区16个、华东地区26个、中南地区17个、西南地区4个、西北地区3个、新疆地区1个。
目前,我国通用机场还存在分布不均衡、通航机场建设过度依赖于通航制造产业、通用机场的规划机制和体制未成型等问题,通用机场分布失衡使得区域性通用机场体系的建立健全难度加大。
当前我国的通航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各地规划建设通用机场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规划建设通用机场的过程中,应强化以中央、省(市、区)两级政府在全国和省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中的主导作用,同时还应注重合理引导社会力量和灵活运用市场化手段。(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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