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中国民用航空局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7-6-27 阅读:
民航行政管理与直属机构
民航航空业对安全要求高,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同时涉及国家主权的交往事务多,要求迅速的协调和统一的调度,因而几乎各个国家都设立独立的政府机构来管理民航航空事务。
中国民航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设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新疆7个地区管理局和34个省(区、市)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或运行办),组成了政企分开、垂直领导的民航行政管理体制。主要职责定位于民用航空的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宏观调控、空中交通管理和对外关系五个方面。同时为了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组建了民航局直属的空中交通管理局、清算中心、民航院校、科研机构、飞行校验中心、民航报社出版社、医学卫生中心和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民航航空业对安全要求高,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同时涉及国家主权的交往事务多,要求迅速的协调和统一的调度,因而几乎各个国家都设立独立的政府机构来管理民航航空事务。
中国民航事务的最高管理机构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设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新疆7个地区管理局和34个省(区、市)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局(或运行办),组成了政企分开、垂直领导的民航行政管理体制。主要职责定位于民用航空的安全管理、市场管理、宏观调控、空中交通管理和对外关系五个方面。同时为了强化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组建了民航局直属的空中交通管理局、清算中心、民航院校、科研机构、飞行校验中心、民航报社出版社、医学卫生中心和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等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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